国际奥委会拟推行奥运设项评估新方法
新华社消息称,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于洛桑时间6月10日宣布,将在本月24—25日召开的第146次全会上提交一揽子重要改革建议。核心之一是一套以“分项”为评估单位的奥运设项新方法,以及经过优化的举办城市遴选程序。此前评估多以“大项”“小项”划分,分项概念并不明确。新办法把基本评价单元由传统大项转向“分项”——即在某竞赛大项中,因需专用场馆或对共享场地作重大改造而区分的一个或多个小项,通常对应一类特定运动员群体。执委会指出,此举更能直接体现对场馆规划、运作和成本结构的影响。
在新框架下,所有竞赛内容将走两条评估路径:一是已写入举办合同的“现有分项”,二是暂未入选当届但可申请的“候选分项”。两类均须先通过治理、反兴奋剂合规、廉洁措施与运动员安全等初筛,随后围绕全球吸引力、成本与运行复杂性、运动员代表性三大核心标准开展深入评估。最终阶段会把表现突出的候选分项与表现较差的现有分项放在同一统一且客观的衡量体系下直接比较,并由国际奥委会全会做出保留或删减的最终决定。被剔除的分项仍可作为候选再次申请回归。
时间节点方面,新方法规定:各届奥运的核心大项与分项原则上应在赛前7年(或在确定举办城市的全会时,以较晚者为准)确定,具体小项和运动员配额则在上一届奥运会结束后敲定;该流程自2032年布里斯班奥运会起实施,考虑到布里斯班筹备已较为深入,允许一定灵活性,2030年法国阿尔卑斯冬奥会不适用此框架。
与此同时,执委会还提出系统加强主办方遴选程序:在现有“持续性对话”与“针对性对话”之间增设“战略对话”过渡阶段,以便筛选出方案更成熟的意向方并开展更深入评估,并在全过程中增加国际奥委会委员的参与度。这些建议由奥运项目设置工作组和未来奥运会举办地委员会提出,并被国际奥委会主席考文垂发起的“适应未来”改革进程采纳。如若本月下旬全会通过,将标志着奥运设项与城市遴选在灵活性与可持续性方面迈出重要一步。